关于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参保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及《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
裁员率确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
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标准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三、申请时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不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只要在年度内申报均受理。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参保单位申请,审核结果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五、所需材料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劳务派遣企业还须提供与用工单位达成的返还资金分配协议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划型标准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可参照上年实施的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2、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以“信用中国<浙江>公示的黑名单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政策。
3、对省内跨统筹区转移的单位和一家企业有多个社保编号等情况,可由单位在社保转入地手工申请,一家企业有多个社保编号的需合并后进行申报。
2.承诺书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企业开户名称 | |||||||||||
开户帐号 | 开户银行 | ||||||||||
企业类型 | □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B、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D、其他企业 | ||||||||||
上年度 补贴用途 (可多选) | □ 职工生活补助(金额 ) □ 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 ) □ 转岗培训(金额 ) £ 技能提升培训(金额 ) □ 其他(金额 ) □ 未使用(金额 ) | ||||||||||
本年度 计划 (可多选) | □ 职工生活补助(金额 ) □ 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 ) □ 转岗培训(金额 ) £ 技能提升培训(金额 ) □ 其他(金额 ) □ 未使用(金额 ) | ||||||||||
申请原因 | 企业职工人数 | 裁员 人数 | 裁员率 | ||||||||
平均参保人数 | 缴费金额 | ||||||||||
(企业填写稳岗工作情况,可附页) | |||||||||||
本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得享受相关补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结果告知 方式 | £短信通知(请填写手机号码: ) □纸质邮寄(请填写地址: ) |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 ||||
企业职工人数 | 裁员人数 | |||
裁员率(%) | 缴费金额 | |||
核定享受 稳岗补贴金额 | ||||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章):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备注:
1、企业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只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2、企业职工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
3、裁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含非企业主动裁员人数。
4、企业裁员率是指裁员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
5、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上年度该企业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6、缴费金额是指上年度该企业(含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总额。
承诺书
本公司属于劳务派遣企业,根据绍兴市稳岗返还政策对劳务派遣公司申报稳定岗位补贴要求,公司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公司占比为 %,用工单位占比为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退回待遇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嵊州市嵊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1019336号
33068302000779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一景路2号时代商务广场5-7号(三江城绍兴银行旁) EMAIL:355473515@qq.com
Powered by PHPYun.